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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5:15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18,电话:0566-2088371,邮箱:ahczswlj@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围绕文旅融合、公共文化服务、旅游行业监管等社会关注热点,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51条。一是推进决策与执行公开。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落实进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重要决策,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召开“创客在池”首届文旅创新创业群英汇、决胜“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精准解读《2025年池州市文旅新媒体宣传奖励办法》,推动政策内容深入人心、落地见效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动态发布节假日旅游出行提示、景区承载量预警、文化惠民活动等信息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设施及体系建设、广播电视管理等内容,举办政府开放日——馆藏文物起来主题社教活动并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展现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成四是规范公开目录响应全市部署,照省级标准梳理优化政务公开目录,精简层级、整合栏目、迁移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实用性显著增强。

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依法答复完毕,按时办结,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统筹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部署推进。二是完善制度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健全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生成、审签与发布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三是开展信息清理。定期排查政府网站,重点清理长期未更新、内容错误、重复发布、失效链接等冗余和无效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运用池州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文旅资讯和活动信息,增强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拓展线下公开渠道。 在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台等场所,通过宣传册、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服务流程等信息。结合中国旅游日文化遗产日开展线下政策咨询宣传。

)监督保障。印发《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针对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反馈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对账销号。通过常态化检查,有效杜绝了栏目空白、更新不及时、链接失效等问题,保障公开平台稳定运行、内容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信息的发布频率和覆盖范围有待提升,尤其需加强图文、音视频等多形式解读材料的供给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服务公众需求的针对性一步优化

2026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创新政策解读与互动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综合运用图解、短视频、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通俗性、生动性和传播覆盖面。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公共文化、旅游市场、财政资金使用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细化公开事项,完善信息公开日常监测与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梳理分析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和公众咨询热点,以此作为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的重要依据,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从 有没有准不准、细不细、实不实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