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切实将法治要求融入文旅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为全市文旅事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文旅事业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分管业务。一是统筹谋划部署。研究制定《2025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指标,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深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在线培训、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员学法。年内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文旅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等事项,均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与审查服务50余项,决策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优化政府职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产业政策支撑。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起草《池州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区及时兑付文旅产业扶持奖励资金386万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二是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22类,由我局牵头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9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为企业减负。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政务服务窗口规范管理,及时更新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免交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流程图。高标准完成2025年度“局长走流程”活动,局领导现场体验并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2025年共办理政务服务热线14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一是夯实执法基础保障。加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力量建设,年内公开招录执法人员2名,提拔任用副科级干部3名,完成职级晋升1人。执法经费和装备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二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执法信息,规范使用执法记录设备,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年内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起),确保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处罚决定合法适当。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精准适用《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6起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并加强教育指导和合规提示。在行政处罚中全面实行“三书同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提示书同步送达),体现执法温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四是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34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248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件,办结18件。通过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高效处理文化市场投诉举报7起、旅游投诉37起、信访事项1起,市场秩序保持稳定向好。
(四)创新普法宣传,厚植文旅行业法治土壤。一是抓牢“关键少数”与“重点主体”。组织2023年以来新任副处级、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宪法宣誓,强化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深入文旅企业、景区景点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景区”等活动,重点宣传《旅游法》《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提升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二是拓展法治文化阵地。联合司法部门打造包公历史文化精品旅游线路。在市图书馆设立法治图书专区(现有图书5858册),在市博物馆、文化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惠及学生2000人次。创排展演黄梅戏《包公井》等法治文艺作品,其中《狮子门传奇》入选“安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三是丰富普法活动载体。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等全市性法治宣传活动,设置互动打卡点,结合元宵灯谜会等传统节庆,巧妙融入法治廉政元素,让法律知识在寓教于乐中深入人心。“齐山忠廉堂”项目入选市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成为“旅游+法治”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和特色品牌。
(五)推动法规实施,提升行业依法治理效能。一是强化法规宣传解读。将地方性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各级文旅部门围绕《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持续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开展接地气的普法宣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对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二是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将旅游垃圾治理纳入环境整治整体部署,完善分类处置、社会服务购买等机制,旅游高峰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环境整洁。三是彰显法规实施成效。《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得到有效执行,推动了知源堂、谢氏宗祠等一批古建筑维修保护工程。各地旅游垃圾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文旅、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指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文旅环境持续优化。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能力建设需持续加强。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新进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对文旅领域新业态、新问题的法律研判和处置能力有待增强。
(二)普法宣传融合度有待深化。法治宣传与文旅资源、产品、活动的结合还可以更加紧密、自然,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精准化、差异化普法供给仍需优化,法治文化产品的创新性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持续筑牢法治根基,压实责任求实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内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文旅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二)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质效出实招。聚焦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借助旁听法庭庭审、以案释法、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加强案例指导和实战演练。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和查处力度,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持续深化普法融合,拓展阵地谋创新。推动普法宣传深度融入公共文化服务、文艺创作演出、旅游线路开发等业务工作。将法治文化元素深度植入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等文旅点位,鼓励创作更多具有池州特色的法治文艺精品,将文化艺术和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打造“时时可学法、处处见法治”的文旅普法新矩阵。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用真情。巩固“综合查一次”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探索更多涉企柔性监管措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响应市场主体诉求,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以法治温度呵护市场活力,激发文旅企业内生动力。
(五)持续推动法规落实,强化协同聚合力。加大地方性法规宣传和执行力度,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规宣贯学习,深化部门联动,与城管、住建等部门在古建筑保护、旅游环境治理、文物安全等领域形成监管合力。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等工作,对普查中新发现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依法及时启动认定程序,筑牢文物安全底线,提升依法保护水平,让法治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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