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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2-2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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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市文旅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池州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文旅事业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文旅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科学编制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题,认真研究、科学统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制定《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4年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常年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32次。二是适时修订制度。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书制作指引》《长江三角洲区域落实<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实施细则》等文件,修订《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流程、监督、保密、问责等事项,今年共组织4起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和1起案件行政处罚听证会。三是组织专题学习。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会、在线学习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参加2024年度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规范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继续有效11件,废止2件;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继续有效5件,废止2件,失效4件。

(二)强化权力制约,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妨碍公平竞争建设统一大市场负面清单清理,及时发布新修订的池州市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指导督促各地兑付“免申即享”政策资金共22项164万元,“竞争评审类”20项100余万元正在陆续兑付中。强化政务服务窗口规范管理,完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窗业务授权委托和深化政务窗口改革等事项,梳理更新我局行政审批类证明免交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流程图。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开展文旅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在局网站开设专栏,面向社会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办理政务服务热线14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借助4·15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参加清溪太白集市“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惠民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进景区、进企业等“六进”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0余份,报送普法依法治理典型案例2个。四是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包公治池故事,法治题材文艺作品《包公井》入选2024年度池州市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市图书馆在综合书库专设法治图书专架和阅览区,市博物馆、市文化馆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演讲比赛、举办讲座、组织实地观摩等活动,累计约2000余人次参加。

(三)践行执法为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均发放执法服装并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设备,每年开展执法证年审,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人员及时收回证件。二是推动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发布《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16项,今年以来对3起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免罚。2024年6月实施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以来,我局在查办4起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时,均向处罚对象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提示书》。2024年以来没有发生因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有效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41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103家次,共查办案件23起,已结案18起,所有案件均通过省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及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及时完成文化市场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2024年共收到并稳妥处理文化市场投诉举报7起、旅游投诉37起,文旅市场整体平稳有序。

(四)深入贯彻执行,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一是宣传普法有成效。将地方性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各级文旅部门围绕《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持续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法规解读信息,推动地方性法规走进百姓生活。二是联合管理有机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旅游垃圾治理同当地环境卫生治理和村居环境整治相结合,指导经营单位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加大可利用可循环资源回收力度,减少旅游垃圾总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完善旅游垃圾处置全过程。在旅游旺季,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会同所属景区、历史街区及乡村旅游示范村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法规宣传和志愿服务,增加清运频次和清理人员,做到日清日结。三是法规施行有成果。《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实施了知源堂、谢氏宗祠、宁氏宗祠、榜上章氏宗祠等项目维修工程,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各地旅游垃圾治理能力得到不断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指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旅游垃圾清理制度和工作台账,为居民和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旅游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力量仍需加强。文化和旅游涉及企业点多面广,相关管理服务对象多,部分县区撤销文化执法队伍,市本级现有执法力量难以完全满足需求。

(二)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多样,在文化活动中融入法治宣传内容还不够深入具体,法治文艺作品不多,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推动法治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文旅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动文旅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落实文旅领域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全面依法履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细化行政服务举措,完善工作流程标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全市文化旅游发展环境。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日常性学习和专题性培训相结合,借助旁听法庭庭审、以案释法、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学习和知识更新,组织参加执法岗位技能竞赛、法律知识测试等,以学促干、学以致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逐步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流程信息化。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执法人员作用,突出巡查、办案、培训等多环节开展法律宣传。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等文旅点位,将法律服务融入文旅活动,发动文艺团队、文化馆(站)参与法治文艺题材节目创作,积极开展送法治文化下乡等活动,将文化艺术和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在为群众提供丰富法治文化产品的同时推进法治思想与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提升执法监督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落实文旅领域新兴业态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指导督促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和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新兴业态专项检查,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更好的法治化文化市场环境。落实好《池州市提升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持续组织各地开展文化、旅游、广电领域执法培训、“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着力推进公正严格规范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推动法治、文旅双向赋能

(五)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和专题讲座、专项普法等渠道继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规宣贯学习,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市民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加大对居民和游客关于旅游垃圾分类处置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法规的知晓率和居民的参与度。加强部门联动和科学研判,完善垃圾处置设施配套,结合正在开展的池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大古民居普查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古民居纳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一批有价值的古建筑、名人故居申报第九批国保单位,提升其保护等级,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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